发布日期:2017-03-01 来 源: 作 者:
第五节 肥城市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公开内容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安置办公室
一、退役士兵的安置流程
(一)、退役士兵需到市民政局安置办公室报到。
退役士兵报到须知:
退役士兵的档案,部队通过邮寄或派人送交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办公室。凡本人自带档案的安置部门不予接收。
报到时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报到须持以下证件:
(1)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
(2)《退伍证》。
(3)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另带家庭《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非农业《优待安置证》或《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
(二)、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政府指令性计划安置。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文化考试和档案考核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安置。
二、退役士兵安置办理机构
退役士兵安置办理机构:市民政局安置办公室
电话:322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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