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4-10  来 源:  作 者:

    一、安置工作程序:
    按收→审查→报到→安置
    1、接收:(1)冬季退役士兵、春季转业士官按季节集中接收;(2)伤病残退役士兵按上级计划即时接收。
    2、审查:对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伤病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到:退役人员持有效证件及材料报到。
    4、安置:(1)冬季退役士兵、春季转业士官实行政府指令性计划安置,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根据综合成绩评定择优选岗;(2)对伤病残退役士兵安置:退休、国家供养
    二、去年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做好档案接收工作。2011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38人,其中需要安置工作的190人(城镇义务兵,一、二期复员城镇士官155人,转业士官35人),回农村安置的退役士兵248人。在接收工作中,我们对438份退伍档案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认真搞好登记,到6月底完成了接收工作。
    (二)积极做好各项经费预算。年初,我们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的最低生活补助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费及时编制预算,并都列入市财政预算,为安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搞好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就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大力推行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是安置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提高退役士兵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新举措。2011年6—9月,我市在前四年开展对城镇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培训路子,组织94名城镇退役士兵、45名农村退役士兵参加了为期2-3个月的培训,全部取得了“中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退役士兵都能学习掌握一门技能,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增强他们就业的本领,为他们择业、创业创造条件。
    (四)《优待安置证》发放工作。我们及时与市人武部征兵办公室进行协调,积极参与征兵工作,严格按照《优待安置证》计划征兵,今年我市共发放农村《优待安置证》251份,城镇《优待安置证》104份。
    (五)扎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1年11月4日泰安市政府召开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后,我们及时向市政府分管市长做了汇报,并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抢抓时间,召开了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在元旦前基本完成了年度安置工作任务。(一)完善政策办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按照《泰安市城镇退役士兵档案计分考核暂行办法》,严格进行了档案考核,加大了对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烈士子女、部队驻艰苦地区等退役士兵的档案考核加分力度,切实体现了重点安置和择优安置的原则。工作中坚持原则,阳光操作,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挑选岗位“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二)坚持多措并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标准有大幅度提高。经市政府同意,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属肥城市市属单位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4.5万元,被选取士官后每服役一年增发4000元。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标准由原来的1个计划补偿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两个标准同时提高,从政策吸引和资金保障两个方面有力推动了全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二是开展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就业技能培训,有力增强了退役士兵的创业信心和市场竞争力。受到了泰安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和退役士兵及家长的欢迎。三是自谋职业条件和时限的放宽,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对安置工作1个月内重新要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仍可办理自谋职业。(三)按时完成2010年度安置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于12月16日完成退役士兵选岗工作,共有12名退役士兵选择到事业单位、117名同志选择了企业单位。1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在收尾阶段。